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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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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 保持简化汉字方向 保护繁体汉字文化
 □ 内容: 1楼

      关于是否需要恢复繁体字,争论由来已久。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提出,建议全国用10年时间,分批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据说原因有三:一,上世纪50年代简化汉字时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二,以前说繁体字太繁琐,难学难写,不利于传播,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是用电脑输入,再繁琐的字打起来也一样,所以这个问题已经渐渐不存在了。三,恢复使用繁体字有利于两岸统一。现在台湾依然用繁体字,并称其为“正体字”,深有意味,还要为“正体字”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给祖国大陆方面造成了压力。 
       
      其实,对待繁体字的态度,许多许多的人,都是感性的成分多了些,从情感上从文化上无法割舍对于繁体字的情结,希望能够保留繁体,传承下去,这是很值得理解的心情。 
       
      我是不赞成废除简体,恢复使用繁体字的建议和相关的理由的。说简化汉字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是牵强之言。任何简化不可能保留原有的风貌,保留原来的样子也就无法简化,所以,简化本身就是删繁就简,就是要减少笔画,才能便于书写,这势必要“破坏”原繁体的字形的。简体有简体的艺术和科学性,繁体有繁体的艺术和科学性,不能拿繁体的艺术和科学性套简体的艺术和科学性;也不能那简体的艺术和科学性套繁体的艺术和科学性。说繁体字因电脑输入就不影响笔画繁琐而带来的认读和书写的麻烦,我认为虽然电脑输入是一样方便,但实际手写还是有区别的,即使在电脑上显示或打印出来的小字号的字体,简体比繁体还是清晰得多。简体更有优势。至于因两岸统一而需改繁为简,似有削足适履之嫌。 
       
      我觉得,应该理性地看待繁体字和简体字。不搞绝对化,不搞随意化,既尊重历史,又尊重现实,和谐发展,共存双赢。 
       
      这就需要有下列三条基本认识: 
       
      一、不互相揭短,不相互排斥。繁体字也好,简体字也好,都各自有自己的特色,同时也有各自的短处。繁体的字形虽结构繁复,但保存语义的信息比较完整,文化色彩浓些;而简化字结构简单,便于书写认读,但其保存的语义信息不太完整,望文不能生义。此长为彼短,此短为彼长,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差,所以,如果仅仅用文字的长短较真,恐怕是过于机械的认识。 
       
      二、从实际需求出发,实事求是处理繁简之间的关系。文字的功能无非主要有二:一是实用的功能,也就是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作为符号系统,只是书写代码的不同而已,都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简体字书写经济,不太费力,不太费墨,实用功能强些。二是文化艺术功能。繁体字记录的文化信息相对完整,简体字相对弱些,繁体字的文化信息功能强些。繁体字更利于保存文化。 
       
      三、尊重现实,尊重法律,尊重规律。我认为国家推行简化字,目的很清晰,是为了方便书写,主要是从交际的角度,方便使用者使用,同时,简体字在认读识字方面也比较有强势。再加上简化汉字是文字发展的趋势,从古而今文字始终在趋简化,这是文字发展的规律。所以国家立法推行简化汉字,既符合实际需求,又顺应历史发展,是明智之举。 
       
      国家法律在积极推广简化汉字的同时,还规定了可以使用繁体字的几种情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保留使用繁体字:1.文物古迹; 2.姓氏中的异体字; 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由此可见,国家并没有完全禁止繁体字的使用。有些人误解为推广简化字就是消灭繁体字,或者不让繁体字使用,显然是错误的认识。 
       
       因此,我认为国家制定推广简化字,保护繁体字的政策和法律是实事求是的,符合语言应用实际和语言发展规律的。我们不应当再在这一问题上瞎折腾,那种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的提法,是不切实际的。就好比我们把今天穿惯了的简洁明快的夹克衫,强行废止掉,而让大伙儿都改穿中山装和旗袍一样,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传承文化和国粹,主要推广和弘扬文化和国粹中的精神层面的内容,而文化和国粹的物质层面的内容,则靠博物馆收藏和可能的现实传承方式(如古汉语教学、书法艺术等等)继承下去。一味的回归传统不一定就是对文化的最好继承。(史灿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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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帖时间:2009-3-6|13:38:07 |回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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