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是汉语书写的最基本单元,其使用最晚始于商代,历经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诸般书体变化。秦始皇统一中国,李斯整理小篆,“书同文”的历史从此开始。尽管汉语方言发音差异很大,但是书写系统的统一减少了方言差异造成的交流障碍。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汉字构造规律概括为“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项为造字原理,是“造字法”;而转注、假借则为用字规律,是“用字法”。 三千余年来,汉字的书写方式变化不大,使得后人得以阅读古文而不生窒碍。但近代西方文明进入东亚之后,整个汉字文化圈的各个国家纷纷掀起了学习西方的思潮,其中,放弃使用汉字是这场运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运动的立论以为:跟西方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是繁琐笨拙的。许多使用汉字国家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汉字简化,甚至还有完全拼音化的尝试。日文假名的拉丁转写方案以及汉语多种拼音方案的出现都是基于这种思想。中国大陆将汉字笔划参考行书草书加以省简,于1956年1月28日审订通过《简化字总表》,在中国及新加坡使用至今。台湾则一直使用繁体中文。 目前在使用汉语的地区,大都使用两种规范汉字,分别是繁体中文(繁体字)和简体中文(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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